今天聯合晚報財經版裡介紹的意外險,說實在,台灣高保費低保障的「元兇之一」
就是這種,如果輕熟女想靠這種保險作退休規劃,只怕還沒到退休年紀,已經先被保費
壓得喘不過氣來了。
很多業務喜歡說:「保險沒有好壞,只有適不適合」,但「終身型還本意外險」少
有適合的人跟好的地方。
這類險種通常主打:
「繳費20年後,終身有100萬意外險保障,而且滿期後所繳保費還乘以1.03倍退
還。」
看起來有錢拿又有保障,但問題就在於這類保險非常貴,以100萬保障而言,
一年要花將近4萬塊,而一般單純的100萬意外險大約1000元上下。多付出的3萬多
塊這樣看來,只是變相把錢鎖死在保險公司20年。
而所謂保費x1.03倍退還,講白點就是這20年來,總共只給了3%的利息,回頭想
想我們目前的一年期定存利率1.37%,把錢放在哪裡會比較好,應該就不用多說了。
這類型的保險講白了就是保險公司先收進來大筆資金,然後用產生的利息買了一個
微不足道的意外險給消費者,想用這種保險當作強迫儲蓄的手段,其實還有更多好的選
擇,否則未來生活保障既不足夠,光是每年上萬塊的保費就有很大苦頭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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